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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2025-03-25    文字:


为了提高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更多拔尖创新人才,建立更加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作用,我院在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大学文件《内蒙古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考核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参考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保障

1、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我院“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学院根据考生申报,组织审核/考核专家组,负责审查评估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创新精神与能力、科研潜质与专业及外语素质等方面,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可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的导师范围

列入内蒙古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导师。

四、招生名额

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发的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博士生名额)为准。

五、招生方式及批次

1、招生方式

1)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2)“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试、择优录取的程序报考录取。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2、招生批次

招生批次根据生源和招考实际状况确定,具体学院、导师招生批次详见相应招生批次工作通知。各批次均可实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具体招生方式见专业目录。

1)第一批次

仅招收普通计划,面向硕博连读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日期自202311日起)开展。

2)第二批次

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前一批次招生情况,在调整名额分配后,剩余普通计划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开展。

六、选拔范围及条件

1、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与博士生报考一级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录取前应获得硕士学位。

2、基本要求:符合《内蒙古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3、外国语水平要求须达到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大学外语四级水平或学校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文件规定的其它标准。

4、培养类别:录取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全部转入学校。

七、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和申请材料审核按《内蒙古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化学化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化学化工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赵磊老师收。邮编:010020;联系电话:0471-4995123。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41(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专家推荐信和论文复印件等。

2. 材料审核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申请资格。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学生申报专业及导师,由学院指派包括申请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同时还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考核过程中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三年。

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的PPT展示介绍和5分钟讨论答辩,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考核面试结束后,考核专家组成员给出现场记录、评语和百分制成绩,并填写《内蒙古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综合考核表》和《内蒙古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现场记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最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计分方法:面试考核时每位专家以独立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外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科目总成绩。合格的基本要求:外语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外语考核成绩*10%+专业面试成绩*90%

5、录取

按《内蒙古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八、监督和复议

按《内蒙古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九、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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