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吸引更多的拔尖创新人才,建立更加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化学化工学院在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内蒙古大学文件《内蒙古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我院2020年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方式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考核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保障
1、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我院“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2、学院根据考生申报,组织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审核/考核专家组”,负责审查评估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精神与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及外语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三、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范围
列入内蒙古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导师。
四、招生名额
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发的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名额)为准。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面向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XX)毕业生。
2、基本要求:符合《内蒙古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3、英语水平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72分;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
4、培养类别:录取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全部转入学校。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和申请材料审核按《内蒙古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化学化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 赵磊老师收。邮编:010021;联系电话:0471-4995123。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1月13日(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博士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专家推荐信和论文复印件等。
2、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学生申报专业及导师,由学院指派包括申请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和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水平、英语水平(含口语、听力、写作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含身体素质、心理健康、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等方面,同时还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考核过程中需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三年。
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的PPT展示介绍和5分钟讨论答辩,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等内容。考核面试结束后,考核专家组成员需给出现场记录、评语和百分制成绩,并填写《内蒙古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表》和《内蒙古大学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现场记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最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外语考核成绩*30% + 专业考核成绩*70%)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录取
按《内蒙古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七、监督和复议
按《内蒙古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八、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11月5日